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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拟6.6亿转让11.38%股份给中国新兴集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7 来源:资本邦浏览次数:322
   6月25日,名家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名家汇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程宗玉的通知,获悉程宗玉于2019年6月24日与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程宗玉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9,240,367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中国新兴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11.38%。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16.98元/股(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对应的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666,301,431.66元转让完成后,中国新兴集团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宗玉直接持有公司156,961,4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53%。本次权益变动后,程宗玉持有公司117,721,1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名家汇称,本次股份转让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双方应依照深交所相关规定一次性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交易。
 
  双方同意,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程宗玉指定的其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汇入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199,890,429.50元,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程宗玉指定的账户汇入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40%,即266,520,572.66元。
 
  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标的公司根据本协议第9.1和9.2条的约定完成对标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修改(如需)及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的董事、管理人员的选举/聘任程序后(以较晚达成的事件达成之日为准)5个工作日内向程宗玉指定的账户汇入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30%,即199,890,429.50元。
 
  程宗玉应于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本协议第5.1条约定支付预付款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之内,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提前购回申请,并于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本协议第5.1条约定向程宗玉指定资金账户支付预付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提前购回交易确认书》,解除转让方因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而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标的公司28,680,000股股票。
 
  名家汇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后,作为公司重要股东,中国新兴集团将充分发挥其与通用技术集团在国内外几十年来积累的资源和经验,进一步拓宽公司项目业务渠道,积极协助公司业务及项目发展相应的融资安排,为公司提供各类有效的行业优势资源,最大化产生协同效应。
 
  通过引入中国新兴集团,公司将在资金、大型项目开发、管理能力等方面获得更强有力的支持,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份分布和治理结构,助力维持并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龙头地位。同时,本次中国新兴集团的战略入股,将有效解决公司大股东的质押风险与压力,使大股东能够专注于产业发展,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壮大,促进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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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名家汇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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