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宣布公司财务总监庄继里先生辞职。
公告显示,董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庄继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庄继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庄继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庄继里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16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0日。辞职后,庄继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庄继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24,045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1,267,632股,该部分股票正在办理回购销手续,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其离任后承诺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高管减持股份的要求。
庄继里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在此期间,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龚伟斌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