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前发布的公告,木林森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79,500万元,增资后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00万元增至人民币180,000万元;
拟向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05,682.67万元,增资后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24,317.33万元增至人民币330,000万元;
拟向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增资后中山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3,000万元。
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余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木林森”)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后新余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4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50,000万元 。
更名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为了更好贯彻本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结合其业务发展需要,将其公司名称由“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
近日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与新余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补助
根据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下发的《井冈山经开区关于支持“1+3”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井开字【2017】42 号)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5,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近日划拨至吉安木林森公司账户,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
该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可持续性。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9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