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该方案,通州将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大局,坚持突出特色、品牌优先、示范引导的理念,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打造业态多元、和谐共融的夜间消费氛围。
将通过提升改造夜间街区、策划形成亮点活动、创新推广新型业态,让城市亮起来!在区内重点乡镇和街道,建设一批高品质夜间经济区域或点位,逐步打造和形成各具特色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那么,通州将打造哪些夜间经济呢?该方案明确了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这八项重点任务,都明确了主责单位和配合单位。
一、打造夜间经济示范区
二、发展深夜食堂项目
三、推动24小时经营店发展
四、点亮提升夜间消费场景
五、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
六、开展夜间消费主题活动
七、打造重点区域夜间赏景
八、打造重点赛事夜间体验
一、打造夜间经济示范区
以梨园地区试点,逐步在全区范围内培养和打造夜间经济示范区。
依法依规开展重点区域周边环境优化、经营业态丰富、延长经营时间、优化公交线路、完善基础设施、适时放宽沿街店铺店外展示推广活动等,创建“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主责单位:梨园镇政府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支队
二、发展深夜食堂项目
以地铁八通沿线、行政办公区等重点区域先行,发展深夜食堂项目。
以北苑街道的北京华联天时名苑购物中心和通运街道的北京华联武夷购物中心两家试点推进,利用现有的资源,依法依规进一步优化餐饮品牌,与购物中心的购物、电影、休闲、娱乐等消费业态融合发展,延长夜间经营时间。
主责单位:北苑街道办事处、通运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三、推动24小时经营店发展
优化夜间消费氛围,增加夜间消费品类,鼓励发展24小时经营业态。
依法依规引导特色街区和特色商圈周边的咖啡、酒吧、轻食餐厅等沿街特色小店,开展休闲、时尚消费活动,活跃夜间消费氛围。
支持商场、购物中心延长营业时间,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跨年乐购”“不打烊”等晚间促销活动,满足夜间购物需求。
鼓励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鼓励发展24小时书店、24小时药店、24小时影院等业态发展。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应急管理
四、点亮提升夜间消费场景
支持夜间经济特色商圈和街区夜景亮化、美化工程改造提升,完善夜间标识体系、景观小品、休闲设施、灯光设施、环卫设施、公共WIFI及5G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
在北苑万达、梨园九棵树、通州北运河两岸等区域,组织开展“灯光秀”“灯光节”等夜间主题活动,增强消费吸引力。
主责单位:区城管委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支队、相关属地政府
五、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
完善公交夜班线网,在新华大街等重点大街,优化夜间车公交线路,实现公交线路与地铁八通线、地铁六号线等无缝对接。
根据夜间经济特色商圈、街区等重点区域客流需求,逐步增加区内循环公交线路的投入,并适当延长运营时间。
引导区域电动出租汽车企业提高驾驶员出车率,切实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做好运力保障。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区国资委
配合单位:区城管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开展夜间消费主题活动
以“点亮京城夜经济”为主题,组织开展具有时尚性、科技性、体验性的“商旅文体”系列活动。
依法依规策划组织一批戏曲、相声、电影、歌剧、音乐、读书等主题鲜明的夜间文化休闲活动,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网络平台等宣传媒介,分批有序地向外界宣传推介活动资讯,吸引消费群体,繁荣夜间消费市场。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
七、打造重点区域夜间赏景
围绕北京(通州)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5A级景区创建,充分利用其辐射范围:大运河森林公园、运河公园、“三庙一塔”景区、绿心、环球影城主题公园、路县故城、通州古城、张家湾古镇、西海子公园,丰富运河游活动内容和主题,尽快实现运河通航,建立以运河文化为特色的游玩线路和文化衍生品。
通过举办庙会、啤酒节、音乐节等项目和活动,全力打造运河品牌,拓展夜间休闲消费模式。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北京(通州)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打造重点赛事夜间体验
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利用影院、露天场所、公园、广场、健身房等载体,依法依规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和健身活动,举办适合大众参与的各类比赛。
鼓励扶持影院、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举办晚间演出、体育比赛等,丰富居民文体生活。
倡导区级、个体经营场馆根据季节适当延长经营时间,为广大群众提供夜间文化休闲健身活动场所。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委、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此外,该方案还明确指出,将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