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受让金寨鹭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寨鹭创”)持有厦门阳光股权的5.00%部分,上述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厦门阳光的股权比例为100.00%,金寨鹭创不再持有厦门阳光的股权。
资料显示,厦门阳光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1,579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00%;金寨鹭创出资1,57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
厦门阳光的经营范围包括:节能电光源、LED照明产品制造、照明电器及仪器设备制造;照明电器原材料、电器设备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阳光照明表示,本次受让股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体系,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