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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路灯照明存在问题及管理维护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1 来源:材料深一度浏览次数:615
  随着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以及城市光彩工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路灯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种类上都不断激增,给城市路灯照明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城市路灯建设是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城市路灯照明管理工作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例如:有些路段路灯还不能实现随着四季变化有规律地调控;有些路段路灯照明不能得到及时修理或替换。城市照明管理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必然会引起不必要的浪费,特别是能源方面的浪费。因此,路灯管理者应时刻关注如何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不足之处,加强新技术应用机制、组织机制和管理机制的协同保障作用,坚持在提高路灯使用效率、降低后期运维负担、避免资源浪费等方面下功夫。
 
  一、城市路灯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重建设,轻维护,存在管理难题
 
  1.1.1 路灯管理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依然存在
 
  在一些项目中,重建设、轻维护、轻管理的现象依然较为普遍。特别是,由于后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跟不上,导致在项目验收后,有些项目的亮灯率和照明效果难以长时间保持在验收之前的水平。究其原因是在设施维护管理方面缺乏机制保障和管理人才,导致出现了照明设施维护责任落实难、寻找具体负责单位难、掌握高端路灯维护技术难等突出问题。
 
  例如,在工作中,常常依据功能性路灯的种类来划分管理责任单位,从而就产生了路灯处、路桥处或其他管理责任主体,自然会引起政出多门、责权不清、相互推诿等问题。同一区域内的路灯维护工作,有可能归属不同的管理单位,更有甚者,同一区域内的路灯维护工作被划分到路灯处、路桥处等多个单位。在这些单位中,管理模糊、职责交叉、路灯照明养护工作落实慢等弊端时有发生,同时周边居民夜间出行安全难以保障。
 
  1.1.2 沟通机制不畅、缺乏部门间有效沟通渠道
 
  一般情况下,城市路灯建设管理单位和工程验收后城市路灯管理维护单位往往不是同一个单位,甚至不属于同一部门管辖。在这样的情况下,建设负责方和运维责任方就难以建立部门间有效的沟通渠道,难以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更谈不上实现路灯管理信息的互通与共享。在现行招投标制度中,城市路灯建设责任方往往是通过低价竞标策略中标。在这种情况下,建设责任方有时会在追求自身利润的过程中,牺牲一些工程质量,例如,会在路灯节能和寿命方面做出妥协;有时难以准确把握路灯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点;有时甚至完全不顾城市路灯建设项目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擅自降低建设标准,选择外观设计过时、城市亮化效果不佳的路灯产品。
 
  从后期负责运维的管理单位角度来说,个别单位还存在路灯巡检工作流程不具体、路灯日常维护操作标准不统一、管理机制不健全和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此外,城市路灯照明建设规模的激增与管理单位运维能力相对有限的矛盾,也是导致城市路灯照明性能难以稳定、后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跟不上、亮灯率和照明效果难以长时间保持正常水平的重要原因。
 
  1.1.3 路灯照明运维监管机制缺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在城市某些路段,特别是在中小城市中,路灯照明监管依然将人工巡查作为主要手段。落后的监管手段导致路灯照明运维监管机制缺位。例如,个别不法分子在人工巡查监管不到的地方偷盗路灯配套设施,导致个别路段亮灯率低、照明效果差。
 
  1.2 重形象,轻规划,存在质量隐患
 
  现阶段,出于完美呈现城市形象方面的考虑,一些城市的夜景照明亮度过高,缺乏合理的论证过程,甚至还存在不重视科学规划的现象。此类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过于重视形象。个别不太需要夜景照明的地段非常亮,反而急需夜景照明的地段却很暗淡。另一方面,缺乏科学规划。城市照明规划主次不清、特点不明、布局分散零乱。在粗放的规划理念下,一些路段的路灯规划没有考虑半夜灯、全夜灯、隔灯亮等交替运转的实际需求。此外,由于过于看重城市夜景形象,在路灯采购过程中,一些部门倾向于照明效果好、形象好的路灯,不仅忽视了路灯节能方面的因素,而且还忽视了路灯使用寿命、路灯质量方面的问题。
 
  1.3 重亮度,轻节能,存在光害现象
 
  现阶段,我国许多城市都出现了城市照明重亮度、轻节能的问题,在主城区路灯照明的灯具选择上体现的就比较突出。例如,由于过分强调照明效果,没有将新型灯具(例如,LED太阳能灯具)作为主照明设备,导致很多区域仍然主要采用已经过时了的、高耗能的高压钠灯,而那些低能耗灯具仅被应用于个别试点路段。与此同时,过分强调路灯照明亮度还可能引起光害现象。例如,在国内,主城区内的城市干路道路的平均照度的国家标准是30 lx,也就是说,在主干道路灯照明亮度不得超过这个值,主城区路灯照明的平均值更应该不高于此值才是达标的。但是,据报道,有些城市路面平均照度居然达到了105 lx,从而不仅造成能源浪费问题,还会带来城市光害问题。
 
  1.4 重景观,轻功能,存在浪费问题
 
  目前,我国有些城市的路灯照明项目过度强调景观效应。照明工程项目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在满足照明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兼顾美观性。但是,在有些城市照明项目中,往往存在本末倒置的现象,看中路灯的景观作用,而忽略了路灯在照明亮度、能耗、寿命等方面的基础属性。这种现象有时会造成一定的能源与资源浪费,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二、 城市路灯管理维护的优化措施
 
  2.1 健全维护机制,重视队伍建设
 
  责权不明往往是导致城市路灯维护工作开展难的关键因素之一。落实责任、强化沟通、量责分权等手段是治理维护工作混乱的有效方法。例如,由政府牵头,厘清部门间路灯管理与维护的职责,建立路灯维护机制、部门间沟通机制、员工培训机制等。此外,相关部门应重视建立一支专门负责路灯维护的、分工明确的、专业性的人才队伍,要切实提升城市路灯维护的质量。
 
  2.2 强调刚性规划,重视质量控制
 
  一方面,在规划过程中,不仅要考虑项目建设本身,而且还要充分考量如何开展后期运维工作,要将运维工作从工程项目的规划与设计的源头抓起,并贯穿始终。例如,对于新建项目来说,在区域规划之初,区域内的路灯管理部门应该可以及时获得相关规划信息,并建立报建档案。在新建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相关路灯管理部门应适时介入,并结合报建档案,结合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质量跟踪,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归档。又例如,对于扩建项目来说,规划必须以实地情况为基本依据,不仅要认真勘测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相关的实际情况,而且还要特别重视现有电缆和管线的勘测。因此,必须做到刚性规划,不能因盲目施工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
 
  另一方面,维护工作的好坏与项目质量控制水平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在招投标阶段,应严格依据路灯照明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技术规程撰写招投标文件,明确相关技术指标。例如,在项目施工阶段,应当赋予日后负责路灯运维管理的有关部门拥有质量跟踪、监管的权力。
 
  2.3 实现智能控制,重视节能环保
 
  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为路灯线缆、路灯箱变以及LED太阳能蓄电池安装GPS定位系统和安全防盗系统,减少因人为破坏和偷盗,对群众出行造成的不便和对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在节能的同时,还能有效遏制偷盗问题。每年都会出现路灯线路被盗割、路灯镇流器丢失、甚至路灯箱变被盗等事故,造成很大的财产损失。政府部门应考虑大面积推广新型节能环保型灯具,不仅能够降低城市照明成本,实现了节能,而且还解决了偷盗问题。
 
  针对光害问题,重点防治因光源和照明灯具的污染造成的光污染问题。例如,制定合理的养护管理制度,及时修复故障灯,定期更换寿命到期、光通量降低的光源,及时维护供电线路等。合理养护光源和照明灯具,增加光通量,不仅可以解决能源浪费问题,更能解决光害弊端。通过经常清洗照明灯具,去除灯具表面的灰尘和污垢,只需花费少量的资金,就能大幅提升平均照度,也能取得不错的照明效果。
 
  2.4 更新控制装置,重视实用价值
 
  现阶段,“三遥”控制装置是比较先进的路灯控制技术手段,借助此类自动化控制装置,在保障正常照明功效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可以认真对每一个道路夜景照明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并结合天气、节令、昼夜时长差异等方面的客观因素,适时开启和关闭相关路灯,并实时调整路灯的亮度。
 
  此外,“三遥”控制装置可以充分发挥路灯的实用价值。此类控制装置能够实时控制二头灯、多头灯、双排灯、全夜灯的使用方式、频率和时长,特别在后半夜,通过自动控制,让二头灯、多头灯只保留一个灯头照明,只保留单排灯照明,把“全夜灯”变成“半夜灯”。
 
  三、结语
 
  近年来,城市光彩工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路灯的变化不仅体现在数量上、规模上,而且还体现在种类上、质量上。不断扩大的城市路灯规模给城市路灯照明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认为城市路灯维护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建设,轻维护,存在管理难题;二是重形象,轻规划,存在质量隐患;三是重亮度,轻节能,存在光害现象;四是重景观,轻功能,存在浪费问题。针对上述四点问题,分别提出城市路灯管理维护的优化措施。优化措施主要包括:健全维护机制,重视队伍建设;强调刚性规划,重视质量控制;实现智能控制,重视节能环保;更新控制装置,重视实用价值。
 
  目前,虽然我国个别城市的路灯使用效果不能达到合理的预期,城市路灯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质量问题和光害问题突出。但是,只要加强管理,有针对性地解决现有的弊端,加强新技术应用机制、组织机制和管理机制的协同保障作用,就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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