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认为,报告期内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的预期显著增长主要由于:
■ 2018年下半年新收购的电商及国际业务的贡献,集团的收入较2018年同期增加;
■ 集团2018年下半年新收购的业务所贡献的毛利、改变产品销售结构及降低整体成本的积极影响,集团的毛利及毛利率较2018年同期增加;
■ 集团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6个月内出售一家公司的附属公司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即“雷士中国”)录得处置收入人民币7.61亿元及应收雷士中国款项减值损失人民币5.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