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方面,交易方以明之辉2019年至2021年拟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金额孰低进行承诺,分别为5600万元、6100万元、640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为1.81亿元。
作为此次收购计划的配套措施,海洋王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6亿元,用于支付此次收购的现金对价6783万元以及中介费用,并用于向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5600万元。
海洋王表示,明之辉主要从事照明工程施工、设计和维保业务等,是目前行业内为数不多的拥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的公司,具有丰富的照明工程管理经验,可以与上市公司形成较好的战略协同效应。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够通过明之辉在照明工程领域积累的行业经验和工程施工优势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上市公司可进一步满足客户对于照明产品和照明工程一站式采购需求,为客户提供以特殊环境照明产品为核心的系统化超值服务,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客户认可度,并通过持续高品质的服务获取更多的业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