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
近年来,很多依托文物古迹发展旅游的地方,不约而同地对文物建筑实施“亮化工程”,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文物消防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日前,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以及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灯具的要保持安全距离。这一政策性文件的出台,引出很多值得行业思考的问题:未来古建筑的照明如何做?已经“亮起来”的文物建筑怎么办?文物建筑“熄灯”,会不会影响游客体验,甚至进一步影响夜间经济发展?如何才能做到既确保文物古建的安全,又能让它们在城市“夜经济”中继续绽放光芒?等等。
为此,城市光网特别开辟“古建筑之‘亮’与‘暗’”专题,就“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的问题,问计照明行业各方,希望通过大家的观点分享,能给行业以及相关企业带来一些启迪。
《如何从照明设计的角度保护古建筑?》为专题第一篇,我们采访了四位照明设计专家,他(她)们从照明设计的角度为我们解析,如何更好的保护古建筑。以下为全文内容:
汪建平
上海艾特照明设计有限公司 总经理兼照明设计总监
在我看来,文物古建筑是否要做夜景照明,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看古建筑在城市或乡村环境中的区位;其次要看城市或乡村的整体规划,根据规划确定是否要做。
至于如何做古建筑的夜景照明,我认为需要满足两个基本前提:一是不破坏;二是绝对的安全。不破坏就是不能因为夜景照明工程的建设,对古建筑造成不可逆的破坏。比如在木构古建上钉钉子,对古建的表皮装饰等造成刮擦破损,或者对那些本来已经很脆弱的彩绘等产生光损伤(包括紫外和红外);绝对的安全就是要确保绝对的消防电气安全,不能因为照明的不合理设置,造成古建中易燃的木构由于电气线路和灯具等短路或过热等原因起火。
在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后,古建的夜景照明还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忠实还原,就是尽量要还原古建筑本身的存在,不要去做过度的表现和艺术的夸张;二是因地制宜,就是照明的布灯不能理想化,而是要根据现场的条件来进行灯具的设置,和易燃的建筑构件和艺术品保持安全距离。
图 / 京都平等院凤凰堂夜景
对于国家文物局从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的角度出发,提出“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我觉得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
作为一个职业照明设计师,我完全支持国家文物局对文物建筑“保护第一”的观点,但从城市发展和历史文化宣扬传承的角度看,很多地方的古建筑夜景照明还是有必要的。因此,未来古建筑的照明设计要充分考虑“安全和保护”的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和先进的技术措施:比如照明手法可以以外投光为主;如果管线可以走通,在游客不能到达的古建筑地面也可以考虑装灯;或者要求电气管线为金属管明管敷设(可能会牺牲美观性),灯具连接电缆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电缆,灯具接线采用封闭接线盒内接线,低压灯具要求电源集中在金属箱统一放置等;同时也可以在线路设计上对那些难以检修的灯具回路采取故障电弧保护措施等技术手段。
总之,对古建筑照明设计,我们设计师要避免一刀切地对待问题,要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安全合理的设计方案。要争取做到“安全保护第一,忠实还原古建之美,采取科学技术手段,兼顾经济投入和后期维护”!
王小冬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光环境研究所 所长
谈文物建筑,首先应该谈保护。保护文物建筑及其所处的一定范围内的历史环境,保护它所承载历史信息的真实性,是文物建筑的首要前提。文物建筑的保护工作需要专业化,不仅要有专业、系统的文物建筑保护技术,还要有经过系统培养的专业人才以及客观、科学的价值观。
但同时,对文物建筑的保护并不排斥审美,也不排斥合理的功能。是否实施照明,与其是否是文物古建筑没有必然联系,而更应该考虑其所承载的文明记忆、文化特征在城市公共文化领域里的重要性和延展性,考虑其在城市旅游经济中的显性价值。在此前提下,遵循保护原则,对表现方式、技术参数加以严格控制,不允许为了审美和表现,损害其历史信息的真实性。
在我看来,文物建筑的照明设计需要秉承两点:怀敬畏之心、执谨慎之光。在过去几年,城市景观照明的蓬勃需求催生了这个行业的高速发展。速度之快,使大家来不及思考城市真正的定位,来不及探索内在的文化核心,来不及思考整体规划方向。在这种过快的发展状态下,高亮度、多色彩、强动感成了目前许多城市大尺度夜景照明的新常态。然而,过高的亮度、过于丰富的色彩,过于强烈的动感,必然会消解建筑乃至城市空间的质感和细节,态度失于尊重,表达流于肤浅,描摹缺乏意境。这种对建筑空间缺乏尊重的表达,一旦用到古建上,必然会破坏建筑气韵、损害建筑精神,既是对历史的不尊重,也是对资源的浪费。
图片 / 昔日钟楼夜景 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 / 熄灯后的西安钟楼 来源:卞亚梦
因此,我们在做古建照明时,首先要心怀敬畏,对项目进行认真的研读、学习、观察、体悟,追求表现物的质感和肌理,以寻求合乎空间气韵、意境的表达为宗旨,不盲目追求亮,更加反对炫;其次要谨慎。讲究用光和安装方式的谨慎与科学,注重光学性能,控制灯具数量,严格把握走线和安装方式,避免安装方式和出光方式对文物建筑本体的破坏,务求在保护好文物建筑的前提下追求审美和功能。
然而,近年来,由于各方面原因,我们在文物建筑的保护上做得还不够好,以致众多文物古迹遭到破坏,国内外文物建筑消防形势越来越严峻。特别是今年4月巴黎圣母院的一把大火,不仅令全球人民扼腕叹息,也让更多的城市管理者和设计师们反思,在文物建筑的保护性利用上我们应该做得更好。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出台的。这份政策性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操性,对中国进一步推动文物事业发展有深远影响。
图 / 巴黎圣母院失火
翻阅文物古建筑保护的一些文献,例如《威尼斯宪章》、《奈良真实性文件》《西安宣言》、《北京文件》等,不难看到,全球人民对于文物古建保护有着共同的认识。“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这一提法符合国际对文物古建筑保护的一些文献中的基本认识,但是,我们也要避免在政策解读和执行时出现矫枉过正的情况。
数不胜数的闻名于世的国际著名文物建筑,例如比萨斜塔、圣保罗教堂、勃兰登堡门、大英博物馆、卢浮宫、雅典神庙、耶路撒冷哭墙等,它们的照明一方面尊重建筑保护原则,另一方面表现建筑的文化特征,成为城市旅游名片。很难想象,如果将它们的景观照明都关掉,游客在晚间看是否还会有一样的旅游体验?
图 / 英国圣保罗大教堂夜景
因此,在未来的古建筑照明中,实施方式必然会更加审慎、表现形式也会更具有挑战性。我们既要做到不过度照明,也不应盲目灭灯,通过照明手法的改善和创新,做到保护与利用。总的而言,未来古建筑照明设计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尊重建筑,保护第一;改善方式,提升光效;技术创新,合理开发;规范作业,杜绝破坏;健全管理,消除隐患。
李铁楠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国家文物局颁布这样一个文件,目的就是为了消防安全,出于保护古建筑的考虑,因为木结构的古建筑它是不可再生的,是非常珍贵的文物。这样一个指导意见是很有必要,是必须要执行的。
但要求古建筑要熄灯,我觉得这种说法有点可笑。实际上古建筑照明方法有很多,我觉得远距离投光可能是更好的方式。我们可以看到日本、韩国这些国家,有很多古建筑采用远距离投光的方式,做出来了特别精彩的夜景照明效果和案例。
中国古建筑与西方某些宗教类建筑有些许不同,国外很多建筑它有尖顶,尖顶是指向上苍和苍穹,它强调和上苍、上帝的对话,所以建筑的尖顶一定要打亮;中国古建筑,是强调建筑和大地、人的密切关系,很多特别精彩的建筑构件和细节,都设计在屋檐下边,所以中国古建筑夜景的设计的重点,一定也是要在屋檐下面,因为照明设计要表达建筑的设计理念和设计创意。
汪幼江
上海同音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文物局出台文件明确提出“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是从安全消防考虑,同时也说明我们在做景观照明时监管不到位。当前,部分景观照明设计没有充分考虑文物建筑的保护问题,从设计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再加上有些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也进一步加剧了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为了保护文物古建的安全,避免消防安全事故,文物局出台文件,对景观照明的管理提出要求。
文物是一个国家历史的见证,珍贵异常,需要珍之重之。但景观照明能让这些历史建筑更加光彩夺目,特别在当前国家大力倡导夜间经济的背景下,作为夜间文旅项目,文物古建的景观照明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需要寻求一个平衡,既确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又能通过灯光让文物古建在夜晚也能绽放光彩。
因此,未来我们在做景观照明时,从设计开始,就要充分考虑文物古建筑的保护问题。我相信,只要我们做好充分考虑,设计到位,景观照明不会对建筑文物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