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2019年童鞋等5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其中,可移式通用灯具方面,本次抽查了10个省(市)123家企业生产的124批次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检验的120批次产品中,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2%。
重点对结构(走线槽、平稳性、夹紧力、不可替换光源的灯具、非用户替换光源的灯具、视网膜蓝光危害),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电源连接方法、外部接线截面积、软线固定架),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热、耐燃烧、防引燃),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和谐波电流限值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平稳性),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外部接线截面积),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热、耐燃烧、防引燃),谐波电流限值。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管局(厅、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要将本次抽查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情况和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可移式通用灯具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