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合资公司暂定名为佛山照明禅星光电有限公司,其中,佛山照明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1668.5万元,占合资公司51%股权。国星光电对涉及照明业务的相关资产组进行剥离,在其照明业务资产组评估总价值2178.85万元基础上,以减去商标及专利使用权评估价值576.03万元之后的照明业务资产组作价1603万元出资,占合资公司49%股权。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研发、制造、销售照明产品、照明设备、照明配套器件及原材料、交通信号灯、灯具灯饰及配件、机动车配件、照明模组其他电子部件,承接照明工程;照明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佛山照明和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同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本次成立合资公司将有利于整合两家公司在照明业务中的优势资源,发挥优势互补及协同效应,推动两家公司实现合作共赢,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