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室灯光(LED)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2019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暂定灯具数量(套)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20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室灯光(LED)改造项目 |
12000 |
700 |
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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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参加电子投标必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获取采购文件登记、报名,所有招标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均有发布,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以上网站。
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utm=a0017.1b5152f3.cl12.1.ada5be20d4f411e9bc5ea36d2e097cc1。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单独密封,需标记备份投标文件)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评标办法,技术资信分的评定的评分要求,提供投标样品(即送即走),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8.介质(U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可以以EMS、顺丰邮寄或投标人送达开标现场(即送即走)形式。
9.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2020-6-2414:30:00时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其投标无效。
七、投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
八、开标时间:2020-6-2414:30:00
九、开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子公告板所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随同公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书面质疑受理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28栋1单元302室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77-68800058 13758880097;E-mail:1982866141@qq.com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详细规定见“第六章评标原则及方法”。
(2)落实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政策(详见参数要求及评标细则)。
3、其他事项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00058 1375888009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28栋1单元302室
2、采购人名称:苍南县教育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7-647591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对面)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