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2019年11月,三安光电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之后经过数次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敲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细节。
公告显示,2020年6月5日,三安光电及主承销商向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先导高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发送了《缴款通知书》。截至2020年6月10日,已收到2家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人民币7,000,000,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00,916,380股,发行价格为17.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3,912,197.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966,087,802.21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安光电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先导高芯将持有公司股份286,368,843股,占总股本6.39%;格力电器将持股114,547,537股,占总股本2.56%,先导高芯、格力电器皆进入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安光电表示,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资产的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资产结构趋于合理,不会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