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有力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保障
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走向繁荣富强的立身之本,是在国际竞争中纵横捭阖的制胜之道。科技自立自强是我们主动识变应变、因时因势而动的战略选择,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将为加快实现这一战略选择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和风险挑战倒逼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带来诸多不确定性。我国正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多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供给,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制约,推动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迫切需要建立与此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把我国已经积累的雄厚科技实力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支撑国家发展的“筋骨”和国际竞争的“内力”,以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强劲“动能”大幅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的“势能”。
抢抓新科技革命先机迫切需要构建新的科技创新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演进,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带来重大机遇。科技创新呈现交叉、融合、渗透、扩散的鲜明特征,颠覆性技术创新不断涌现。大数据研究正在成为继实验科学、理论分析和计算机模拟之后新的科学研究范式,数字化、智能化推动科研组织体系向交叉融合无边界方向发展。科研体系向“开放科学”转型,知识分享和跨界交流合作成为常态。世界主要创新国家都在加快调整重构科研组织体系,建立适应新兴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管理架构,力求在新一轮科技竞争中赢得优势。
深化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是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内在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技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强化创新驱动的顶层设计,搭建科技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建设中国特色科技创新体系。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但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还存在短板,有些改革举措落实还不到位,整体创新效率需要提高。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加快建设科技强国,需要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加快形成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的实践载体、制度安排和良好环境。
以增强体系能力为主线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我国科技创新总体上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新形势下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既要适应这一重要阶段性特征,也要满足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新要求,推动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人才队伍进一步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推动科技体制改革从立框架、建制度向提升体系化能力、增强体制应变能力转变。面向未来,要主动顺应创新主体多元、活动多样、路径多变的新趋势,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科技改革的重要任务,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加快补齐体系化能力短板,探索和优化决策指挥、组织管理、人才激励、市场环境等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强化跨部门、跨学科、跨军民、跨央地整合力量和资源,建立强有力的科技创新统筹协调机制和决策高效、响应快速的扁平化管理机制,构建能力强大、功能完备、军民融合、资源高效配置的国家创新体系。
建立“顶层目标牵引、重大任务带动、基础能力支撑”的国家科技组织模式。紧紧围绕“四个面向”,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凝练科技问题,布局战略力量,配置创新资源。以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工程建设为依托,强化项目、人才、基地、资金等创新要素的一体化配置。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基地,优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促进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打造跨学科跨领域、产学研用协同的高效科技攻关体系。通过持续优化调整,形成“战略需求导向明确、原创引领特征明显、科技基础厚实、战略科技力量健全、攻坚体系完备、跨学科多领域协同、平战转换顺畅”的科技发展新格局。
强化与底线思维和领跑思维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底线思维,就是要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尽快实现关键领域自主可控,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科技支撑能力,把保障国家安全构筑在坚实可靠的科技创新堤坝之上。强化领跑思维,就是要构建基础前沿和颠覆性创新的遴选支持机制,坚持原创导向,在重要新兴技术领域加大布局力度,在构建新兴技术体系和技术轨道中抢抓先机,换道超车,构筑未来发展新优势。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重点举措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完善科技治理机制为着力点,深化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力量统筹,更好发挥我国科技创新在齐备的学科建制、宏大的人才规模、丰富的应用场景、高效的组织领导等方面的系统化集成化优势。
优化调整重大科技任务组织实施机制。一是优化国家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科技规划对科技任务布局和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构建“战略研究—规划部署—任务布局—组织实施”的有效衔接机制。二是分类推进重大任务研发管理。对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任务,实行“揭榜挂帅”“军令状”“里程碑式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与部门、地方共同组织实施,探索完善“悬赏制”“赛马制”等任务管理方式;对科技创新前沿探索的任务,在竞争择优的基础上鼓励自由探索。三是建立重大科技任务应急反应机制。完善平战结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机制和组织体系,加强公共卫生、重大灾害等方面的应急科研能力建设。四是完善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造性的科研管理方式。开展以国家使命和创新绩效为导向的现代科研院所改革,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加快推进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开展基于信任的科学家负责制试点。
健全基础前沿研究投入支持机制。一是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快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多元化的机制,推动基础研究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加大支持,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扩大基础研究资金来源。二是探索前沿性原创性科学问题发现和提出机制,完善颠覆性和非共识性研究的遴选和支持机制,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构建从国家安全、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的实践中凝练基础科学问题的机制,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三是持续推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优化学科布局,稳定支持一批科学家和团队长期从事基础学科、冷门学科研究,提升基础理论研究能力。
以科研评价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一是强化国家使命导向,围绕重要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立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二是完善科技评价机制,确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实行与不同类型科研活动规律相适应的跟踪和分类评价制度,优化科技奖励项目。三是落实用人单位的评价自主权,减少不必要的政府性评价活动,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落实代表作制度。四是坚持教育、激励、监督、惩戒相结合,加强科研诚信和监管机制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秉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强化科技界联合惩戒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公开曝光,切实净化学术环境,推动作风学风实质性改观。
构建科技、产业、金融协同互促的政策体系。一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推动科技成果评价的社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二是建设开放联动的技术要素市场,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和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大幅度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建立快捷的新技术新产品准入机制,落实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规模化应用。三是加大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贷产品体系,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直接融资作用,发挥政府创业引导基金和成果转化基金的带动作用,完善全链条的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推动多元化科技型创新创业。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在关键前沿领域加强专利布局,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服务,以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潜能。
完善科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机制。一是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有效提升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加强与世界主要创新国家的多层次、广领域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和构建多边科技合作机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拓展民间科技合作的领域和空间。二是深度参与全球创新治理,聚焦事关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设立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加快启动我国牵头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鼓励支持各国科学家共同开展研究。务实推进全球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国际科技合作。三是构建国际化人才制度和科研环境,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度体系,大力提升科研管理、平台建设的国际化水平,提高国际科技人才在重大科学研究任务和大科学工程实施中的参与度。
科技创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在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担当着关键角色。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的主动赢得国家发展的主动,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