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9亿元,增资后吉安市木林森显示器件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亿元;
拟向下属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照明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9亿元,增资后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亿元;
拟向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增资后吉安市木林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亿元;
拟向全资子公司新余市木林森线路板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增资后新余市木林森线路板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1.5亿元增至人民币13亿元。
木林森表示,本次增资有利于下属子公司木林森显示器件、木林森照明器件、木林森半导体材料及木林森线路板改善及调整资产结构,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有助于推进其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木林森的自筹资金,木林森显示器件、木林森照明器件、木林森半导体材料及木林森线路板增资完成后,依然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本次增资后,木林森显示器件、木林森照明器件、木林森半导体材料及木林森线路板的发展将依然受到市场前景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