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智建先生于2017年10月入职公司,上述所涉案件与其入职本公司前工作事项相关。公司已对其相关工作做了妥善安排,暂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理财务总监一职,不会对公司各项业务造成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联建光电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3年,2011年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5.91亿元,员工超2400人,拥有已授权的国家专利200余项,先后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施工资质、系统集成资质并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曾先后承制三军指挥调度中心、港珠澳跨海大桥、腾讯展厅、阿里巴巴展厅、雅培展厅、好莱坞星光大道、巴西世界杯等项目。
二级市场上,截至1月18日下午收盘,联建光电股票涨19.94%,报5.15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联建光电尚有3.69万户股东。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公司因虚增应收被处罚,后又遭投资者索赔。
据投资快报,早在2018年12月21日,联建光电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就显示,2014年至2016年,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共虚增营业收入6179万元,虚增利润6047万元。对此,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联建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及相应的罚款。
随后,联建光电不服罚单,向深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将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告上法庭。
2020年3月19日,联建光电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判决书暨上诉的公告》。该公告表示,联建光电于近日收到深圳中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2019)粤03行初100号),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也就是说,该公司“不服”处罚的一审败诉了。不过,联建光电对这个判决依然是“不服”状态,继续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上诉状》。
事实上,此前有受损投资者前往深圳中院起诉联建光电,深圳法院当场出具了《先行调解通知书》。但是在2020年元旦前,有维权律师收到了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因联建光电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根据民诉法第150条第1款第(5)项以及154条第1款第(6)项之规定,裁定中止审理。
也就是说从联建光电被处罚后的一年多里,由于其提起了行政诉讼,联建光电索赔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直到2020年4月,才有消息传来,联建光电起诉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诉讼案一审败诉了。随后联建光电行政诉讼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公司最近难逃被处罚和被索赔的命运。
2020年12月3日,联建光电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终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是该系列案的首次开庭。据悉,在本次开庭审理中,联建光电对多数原告投资者一方提出的揭露日和基准日、基准价表示认可,双方目前存在的争议主要围绕是否具有重大性、被告行为与原告损失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否应扣除系统风险及扣除比例、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部分原告是否具备主体资格等。
维权律师提醒,在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联建光电,且在2017年12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联建光电股票的推定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