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俊达路延长线道路工程、俊达北路延长线道路工程及俊达北路延长线、俊达路延长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2222号天骄大厦B座四单元14楼414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L-JL-2020551/2/3/4
项目名称: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俊达路延长线道路工程、俊达北路延长线道路工程及俊达北路延长线、俊达路延长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监理)
预算金额:1262.756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62.756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与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位置: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
(3)采购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监理)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俊达北路延长线、俊达路延长线道路及照明工程监理;
(4)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监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监理)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监理)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三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四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三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四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6日 至 2021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2222号天骄大厦B座四单元14楼4141室)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许颖 联系电话:0431-81715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2222号天骄大厦B座4141室
联系方式:刘行 邹庆博 0431-85303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行 邹庆博
电 话: 0431-8530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