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全省共分为3个区域,其中,海口属于全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I类区域,也是全省重点发展区域,全年将完成5720枪充电桩建设、全省占比57.2%,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为14793辆,今年新增车桩比为2.5:1。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省直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要扎实抓好充电桩进小区工作,解决充电桩进小区的难点堵点问题,省发改委拟继续会同省直相关单位组成督查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1年行动计划》同时指出,我省将继续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加快调整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的结构比例,确保到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保有量比例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