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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为三家子公司合共1.205亿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4 来源:新浪财经浏览次数:217
3月1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已签订3项担保合同,合计担保金额1.205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厦门信达与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33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2月21日。
 
厦门信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475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厦门信达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资料显示,信达物联、国贸福申及厦门启润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55%、91.07%以及83.88%。
 
2021年度,厦门信达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以元及6.98亿美元;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5亿元;剩余2021年度内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3.695亿元及6.98亿美元。
 
截至公告日,厦门信达2021年度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5亿元及6.98亿美元。
 
其中,2021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90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1%,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1.095亿元+美元6.98亿元。截至公告日,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7.86亿元及1.25亿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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