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2019年10月关于Surface Neo专利的报道就有了,随后在2020年10月,有报道称英特尔、三星、微软正在合作开展新的“马蹄弯项目”,涵盖17种“可折叠显示笔记本电脑标准。这意味着这个项目不再仅仅是微软的一个项目,它具有潜在的更广泛的基础,可以影响市场来考虑这个新的形式因素。
上周四,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了一项来自苹果的延续专利。在这项专利中,苹果披露了其一项可折叠显示器专利的重大变化。
2020年7月,这项发明的延续专利被公开,更新后的专利权利要求简单地将该设备称为“可折叠设备”。苹果在2020年11月被授予这项专利,他们的专利权利要求仍然局限于通用的“可折叠设备”。
苹果专利图1是一款具有可折叠显示屏的电子设备的透视图,可以用于iPhone或iPad等可折叠设备;图5是一个折叠状态的显示覆盖层的横截面侧视图;图33是显示屏折叠后,相邻支撑结构区域变薄的横截面侧视图。
主要改变
上周四,苹果发布了最新的延续专利,其中只增加了专利权利要求。然而,在新专利声明中新发现却让人大吃一惊。
苹果在已经授予的专利基础上又增加了20项新专利权利要求。在20项专利权利要求申请中,有16项最终表明,这项专利的主要焦点是一款可折叠显示屏,它可以像笔记本电脑一样使用,就像微软的Surface Neo一样。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以下列出并优先考虑笔记本电脑的16种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1:笔记本电脑,包括:由铰链连接的第一和第二外壳部分;重叠所述第一和第二壳体部分并横跨所述铰链延伸的可折叠显示器;以及可折叠显示器通过其呈现图像的刚性透明覆盖层,所述刚性透明覆盖层具有平行于所述铰链延伸的凹槽。
权利要求1中定义的笔记本电脑,其中刚性透明覆盖层形成可折叠显示器的外部表面。
在权利要求1中定义的笔记本电脑,其中刚性透明覆盖层包括玻璃。
所述笔记本电脑如权利要求1所述,所述刚性透明覆盖层具有相对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形成可折叠显示器的最外层,所述凹槽形成于所述第二表面。
权利要求1中定义的笔记本电脑进一步包括凹槽中的透明材料。
在权利要求5中定义的笔记本电脑,其中透明材料具有与刚性透明覆盖层相匹配的折射率。
在权利要求1中定义的笔记本电脑,其中的凹槽延伸仅通过刚性透明覆盖层的一半。
在权利要求7中定义的笔记本电脑,其中的凹槽延伸完全通过刚性透明覆盖层。
权利要求1中定义的笔记本电脑,其中的凹槽是刚性透明覆盖层中的多个凹槽之一。
在权利要求9中定义的笔记本电脑,其中至少有一些多重凹槽遵循非直线路径。
一种电子装置,包括:可折叠和展开配置的外壳,所述外壳包括围绕铰链相对旋转的上外壳部分和下外壳部分;跨越所述上壳体部分、铰链和所述下壳体部分的显示器;以及跨越所述上外壳部分、铰链和所述下外壳部分的玻璃层,所述显示器通过所述玻璃层呈现图像,所述玻璃层具有平行于所述铰链延伸的凹槽。
权利要求11中定义的电子设备,其中外壳包括笔记本外壳。
一种笔记本电脑,包括:第一和第二刚性壳体构件,围绕铰链轴彼此相对旋转;第一和第二刚性壳体构件之间的铰链耦合;一种可折叠显示器,该显示器横跨所述铰链并包括耦合到所述第一刚性壳体构件的第一显示部分和耦合到所述第二刚性壳体构件的第二显示部分;以及显示覆盖层,该显示覆盖层具有第一刚性部分与第一显示部分重叠,第二刚性部分与第二显示部分重叠,以及具有至少一个凹槽与铰链重叠的柔性区域。
在权利要求16中定义的笔记本电脑,其中显示覆盖层包括玻璃。
在权利要求16中定义的笔记本电脑,其中的凹槽遵循非直线路径。
根据权利要求16所定义的笔记本电脑,其中显示覆盖层形成可折叠显示器的外表面。
权利要求16中定义的笔记本电脑,其中可折叠显示器配置为显示重叠铰链的图像。
苹果这一专利最早可以追溯到2015年7月。五年半之后,苹果公司终于透露,这项发明的主要焦点是一个连续的可折叠显示器,当用户配置为笔记本电脑时,它可以扮演笔记本电脑的角色。
因此,尽管微软、三星、惠普、戴尔和联想仍有可能在双显示器和/或可折叠平板电脑兼作笔记本电脑的市场上击败苹果,但我们至少现在知道,苹果已经将其可折叠显示器专利作为笔记本电脑的首选。目前还不清楚苹果是否会将这款设备归类为iPad或MacBook。
专利权利要求是一项发明中最重要的部分,这是在法律案件中可以争论的问题。所以,如果现在的专利权利要求使发明倾向于最终产品是“笔记本电脑”,那就需要认真看待了。苹果延续专利为20210066641。考虑到这是一项延续专利,目前还不清楚这种产品何时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