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2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 股(B 股)股份的报告书》。
公告指出,截至2021年3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 股股份26,290,877 股,回购公司B股股份2,599,843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回购A股购买的最高价为6.70 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A股价格上限8.52元/股),最低价为6.03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16669.9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2 购 B 股购买的最高价为3.40 港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B股价格上限3.84 港元/股),最低价为3.14 港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856.2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