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三安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湖北三安”)收到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文件《关于拨付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设备补贴资金的通知》。根据鄂州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经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给予湖北三安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设备补贴资金2.85亿元。湖北三安已于2021年3月30日收到该笔款项。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泉州三安”)收到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安分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专项补助的通知》文件。根据泉州、南安市政府与三安光电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经研究,同意拨付泉州三安科技研发专项补助2亿元。泉州三安已于2021年3月30日收到该笔款项。
同时,三安光电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湖北三安收到的该笔设备补贴资金于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计入损益;泉州三安收到的该笔科技研发专项补助款在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将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年影响情况最终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