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穿隧道的照明效果直接影响行车的舒适性和安全性,优质高效的照明系统可以减轻驾驶员视觉疲劳,有利于提高隧道通行能力,保证交通安全。
许多经常开车驶过下穿隧道的驾驶者,最怕遇到光线问题。进隧道太黑,出隧道太亮晃眼,都会不利于驾驶。
6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本月,该局出台了《成都市下穿隧道照明建设及改造提升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对成都的下穿隧道照明进行了技术规范。
“现阶段我国针对隧道照明工程出台的技术标准,主要是针对公路隧道照明工程和照明灯具产品方面,城市隧道照明工程方面缺乏具体的设计标准。”据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成都市下穿隧道照明系统尚有一些问题亟待改善。
例如,白天“黑洞效应”和“白洞效应”比较明显。当洞外、洞内亮度差较大,人眼对光线强度骤变的适应能力有限,通常在不加干预的情况下,行车驶入会产生“黑洞效应”,驶出会产生“白洞效应”。
再比如,下穿隧道照明目前还缺乏有效的控制系统,以及存在建设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技术规定》的制定,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隧道照明存在的问题,规范成都市城市隧道照明系统的合理设置。
如何改善“黑洞效应”和“白洞效应”?
《技术规定》所明确的提升方向是,白天,隧道内设置渐变照明,应在入口段、过渡段和出口段设置加强照明,以削弱入隧和出隧的视觉不适感,提供行车安全。
夜间,隧道与相邻道路照明水平相当,仅保留基本照明。基本照明24小时开启。
据了解,隧道照明系统按功能可分为基本照明、加强照明、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和船槽照明。按空间可分为:入口段照明、过渡段照明、中间段照明、出口段照明和船槽照明。
《技术规定》对不同照明段的具体技术和标准都进行了规范。
例如,在照明技术方面,“隧道两侧宜采用浅色装饰或涂装,两侧墙面2m高范围内墙面的反射系数不宜小于0.6”;“隧道两侧宜设置LED自发光诱导标作为行车诱导设施”等。
在维护方面,积极探索智慧化管理手段,“白天应开启隧道入口段、过渡段、出口段加强照明灯具和基本照明灯具,夜间应关闭隧道入口段、过渡段和出口段加强照明灯具。灯具的控制应结合洞内外亮度、车流量、时间等设置运行方案”;并且,“应定期对隧道的路面进行亮度检测并记录照明设备的运行情况”。
此外,已建隧道的改造提升应坚持经济节约原则,结合灯具使用年限、布置形式、控制方式、隧道长短、交通流量等进行“一隧一设计”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