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1年4月13日时,瑞丰光电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自筹资金4.99亿元,对湖北瑞华进行增资,完成增资后,湖北瑞华预计使用3000万元在葛店经开区购置230亩土地(其中工业用地200亩、人才住宅用地30亩)用于建设公司湖北制造基地,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最终成交金额以挂牌成交价为准。除购置土地外,其余资金用于厂房建设及购买固定资产。
据公告显示,瑞丰光电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更好地利用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葛店经开区”)的产业优势及信息资源、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协同效应,降低运输成本,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瑞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湖北瑞华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光电”),同时将实施地点由浙江省义乌市工业园区的现有厂房变更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厂房。
5月19日,瑞丰光电新增股票正式上市,本次发行股票计划募资6.9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资6.89亿元,募集资金拟投向三大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瑞丰”)。
5月24日,瑞丰光电宣布拟使用全部募集资金6.89亿元增资浙江瑞丰,目的是确保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
据公告显示,瑞丰光电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更好地利用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葛店经开区”)的产业优势及信息资源、强化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协同效应,降低运输成本,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瑞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湖北瑞华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光电”),同时将实施地点由浙江省义乌市工业园区的现有厂房变更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厂房。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义乌市工业园区 的现有厂房变更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厂房,新购土地及新建厂房将导致募投投资总额有所上升,相关支出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与原募投项目相比,主要是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变化,募集资金的用途以及目的与原募投项目相比没有变化。公司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的投资额,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