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鼓励融资租赁等新型商业模式,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到2022年,全市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根。力争到2025年建成投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350个、充电桩20000根。
在推动公共领域汽车全面电动化方面,《意见》提出,要巩固公交车电动化成果,加快出租车、网约车全面电动化进程,加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采购需求管理,鼓励其带头使用和扩大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比例。稳步提升驾校和考试车辆、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2021年起,新投运的绿色物流转运中心城市配送转运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车;2022年起,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全部实现纯电动。到2024年,现存非纯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基本完成淘汰或退出;到2028年,非纯电动网约车全部完成退出。鼓励渣土车、环卫车等电动化,2022年底前争取向市场投放1000辆小型电动建筑垃圾运输车;力争到2025年,渣土、环卫(中小型)、搅拌、城市客运、景区、通勤、物流、驾校和考试等车辆实行电动化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