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企业培育支持政策方面,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集成电路和软件重大项目,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于零部件、原材料等自主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并实现实际销售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重大项目,支持比例为项目新增投资的30%,支持金额原则上不高于1亿元;对于EDA、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重大项目,项目新增投资可放宽到不低于5000万元,支持比例为项目新增投资的30%,支持金额原则上不高于1亿元;对于符合条件的设计企业开展有利于促进本市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工艺产线应用的流片服务,相关流片费计入项目新增投资,对流片费给予30%的支持,支持金额原则上不高于1亿元。
另外,投融资支持政策方面,上海市国有投资平台企业、相关园区开发平台联合增加对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集成电路装备材料基金募资支持。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四个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分别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以北京为中心的环渤海、以深圳为中心的大湾区和以武汉、成都、西安为代表的中西部区域。其中,长三角的集成电路产业规模更是占据了全国的大半壁江山。上海集成电路新政的落地,有望带动长三角区域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