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旧规相比,公共建筑节能要求相比整体提升20%以上;各类居建要求相比整体提升30%以上。综合来看,此次新规落地将对建筑相关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其中要点有以下几点:
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覆盖面广
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内容,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必须执行本规范。
2.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
《通用规范》要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
3.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
《通用规范》提高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热工性能限值要求,与大部分地区现行节能标准不同,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现行节能设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4.照明要求全面提升
《规范》对居住建筑、居住建筑公共车库、办公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教育建筑、会展建筑、金融建筑、交通建筑以及工业建筑等不同场所的照明标准值、照明功率密度等作了规定,效率要求全面提升。
《规范》还提出,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及停车库照明应能够根据照明需求进行节能控制∶大型公共建筑的公用照明区域应采取分区、分组及调节照度的节能控制措施。有天然采光的场所,其照明应根据采光状况和建筑使用条件采取分区、分组、按照度或按时段调节的节能控制措施;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总电源节能控制措施;建筑景观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日及重大节日多种控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