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预算金额为4523.12万元。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城区8621盏钠灯的LED绿色节能灯改造、1100盏太阳能路灯增设以及8年合同期内对灯具的维护管理3项主要内容。
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运作。由项目中标供应商投资完成项目建设并承担合同期内建设内容的运行维护,政府根据项目在合同期内实现的节电量和节电效益,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和约定期限,用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电费作为项目中标供应商的投资回报。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有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量保证型、融资租赁型以及混合型等多种方式。本项目采用的是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据记者了解,这种方式也是各地大力支持的模式类型,可以申请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确定并签订合约后,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对实施范围内的路灯能耗进行基准认定,并出具检测报告。基准能耗认定后,中标供应商60天建设期内完成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运维期为8年,期间改造路灯灯具的维护工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565.39万元作为项目合同期内每年度固定电费总价,平分至4个季度。除了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外,剩余节约电费就是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的收益。
关于服务,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提供全年故障维修服务,故障响应时间1小时,也就是说,在气候条件及其他条件允许下,故障发生时市区1小时内、郊区2小时内赶至故障现场并进行维修。节能效益分享期内LED照明产品光衰必须满足国家及省相关的规范要求,改造后的城市道路照度必须满足采购人及《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等规范要求。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类型号的产品更换。
从评分细则来看,该项目考核重点是技术部分。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占比最高,达68分。其中,对于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考核占比较大,分值为32分,包括组织实施和后续服务方案10分、拟投入的团队人员配置14分、拟投入的施工车辆配置8分。
在业内看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是公共机构节能的“新思路”,更是助力城市绿色发展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