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深圳市金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照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金照明是一家集规划、设计、实施及运维于一体的城市照明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照明统筹设计及建设、照明产品及信息平台定制与销售和照明设计。
金照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志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志强直接持有公司42.14%股份,通过欣盛达和汇聚丰控制公司45.37%股份的表决权,合计实际控制公司87.51%股份的表决权。
金照明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338.2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5.53亿元,其中4.10亿元用于补充项目营运资金,8608.47万元用于智慧与健康照明研发升级项目,5688.95万元用于智慧照明产品体验中心及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金照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创投行”),保荐代表人为杨黎、范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