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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浏览次数:221

项目概况

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宁德公交调度综合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ND-2320230323

项目名称: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905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05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货物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31 )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3.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任意一个月的缴交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3.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和由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3.6、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至 2023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宁德公交调度综合楼三层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2)通过邮件办理: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公告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宁德公交调度综合楼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宁德公交调度综合楼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ndthzb@163.com

保证金专户:

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321 0401 0400 224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郑石仲/古晓丽/古雯0593-206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石仲/古晓丽/古雯

电 话:  0593-206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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