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SZBLB-2023008
(二)项目名称:会议室LED大屏和扩声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上限控制价: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元整(¥1272900.00元)
(五)采购需求:会议室LED大屏和扩声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成立的,能提供本次货物或服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三)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以上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或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等,存在谈判单位或工作人员的行贿记录,不具备谈判资格。其他单位、个人以谈判单位名义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行为的,视同谈判单位有行贿记录,不具备谈判资格。因该行贿行为已接受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六)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入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二)至(六)项由招标人自行查询备档,投标人无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01)。
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属复印件的需携带原件核验【授权委托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除外】,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本项目不提供邮寄及电子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9月1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逾期不受理。
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室(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评标室(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需足额交纳)。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
地址:兴宾区盘古大道中118号
联系人:张韬
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海露
联系地址: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01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
2023年8月24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来宾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