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LED屏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JXM2023-ZC-GK107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LED屏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货物安装并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合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4层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4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4层开标室
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01号
联系方式:李琦/贺宏波 87967191/87967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4层
联系方式:高美娟、张艳萍、康敏茹 029-88899972-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美娟、张艳萍、康敏茹
电 话: 029-88899972-8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