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该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中,最终判决还待法官判定。
该诉讼案可回溯到2012年10月12日,波士顿大学在美国麻州(Massachusetts)地方法院向晶电及客户提出波士顿大学美国专利US5,686,738的侵权诉讼,上述专利738是有关于具有非单结晶系氮化镓缓冲层(Not-SingleCrystallineGaNBufferLayer)的蓝光LED芯片。
经过三年缠诉,麻州地院陪审团于11月19日一审初步裁定侵权成立,赔偿金额为930万美元。
对于陪审团的初步裁定,晶元光电回应将全力以赴应对这一专利诉讼,并表示对审后程序及上诉程序深具信心,公司已在整理有力资料,后期将持续上诉,相信最终会得到有利的判决。
同时,晶电表示,该专利已经于2014年11月过期,对于晶电现有产品及客户毫无影响。可见,晶电在受到专利控告的情况下亦不忘维护下游客户利益。
据记者查阅资料所得,晶电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在专利上的布局,不断为自身研发的产品申请专利保护,同时亦通过与国际LED巨头进行专利交叉授权,形成严密的专利网络。
通过持续的专利布局,晶电已成为全球范围的华人企业中获得专利最多的企业,据统计不含集团子公司,单是晶电本身就有超过2000项。
晶电在专利上的严密布局在维护自身企业利益的同时也给客户提供专利上全面性的保护,利于客户获取更多国际商业合作和竞争机会。
另一方面,晶电亦通过自身专利上的布局树立榜样,呼吁业界致力于创新的投入并且尊重智慧财产权,推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但此次控告似乎是在意料之中。记者观察,历年来的专利诉讼案最终裁决结果基本上分为两种,一是互惠互利,企业双方和解,进行专利交叉授权;二是一方败诉,控告方诉讼成功,并获取了不菲的现金利益。
据了解,波士顿大学多年来以US5,686,738专利提起数十件专利侵权告诉,涉及诉讼对象除了晶电外,还包括日亚化学(NichiaCorp.)、亿光、光宝、宏齐、首尔半导体(SeoulSemiconductor)、三星(Samsung)等LED厂,又于2013年起控告如宏碁、华硕、明基电通、宏达电、Dell、微软(Microsoft)、东芝(Toshiba)、索尼(Sony)、LG、苹果(Apple)、亚马逊(Amazon)等终端品牌大厂。
波士顿大学本是侧重在科研领域的非营利性学府,也加入商业性企业的全球专利大战,令人遐想联翩,这是为了维护自身专利权益,还是想通过此途径来获取高额的专利诉讼赔额?
正如一法律专家分析,“专利诉讼是一种战略,公司的经营规模足够大,侵犯的利益才够多,这样的公司才够格成为专利战对象。”
历年来并不缺少企业利用专利战狙击对手的案例,或拖过诉讼拖垮对手以争夺市场,或获取巨大现金利益,如手机巨头HTC因专利诉讼在欧洲市场败退。
晶电作为全球LED产品线最全面的芯片厂,品牌影响力巨大,这一专利诉讼案不免在行业内造成巨响,也难免会有客户担心其被拖入诉讼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经营,但这也只是一部分人夸大了专利诉讼的影响。
长远来看,决定一个公司胜负的,还是产品和创造力,以及一个公司的综合运营能力。晶电在芯片行业的产品创新能力、品牌地位毋庸置疑,并且通过战略性的垂直虚拟整合,稳固行业巨头地位。
依靠着长期编织的专利网络,在此次专利诉讼中晶电亦能沉着应对,扳回主导权。